释义 |
户口迁回原籍条件如下: 1、毕业后直接迁回户口原籍。读大学时户口迁至大学所在地,毕业后,只要没到其他地方落户,一般两年内默认退回户口原籍,拿学校开具的报到证直接迁回户口原籍所在地。但不管原户口是农还是非农,都将转为居民户口,这是全国统一的,即便迁回农村,在派出所的户口也只能是居民户口。 2、毕业后,没直接迁回户口原籍,由于工作或结婚原因,在其他地方落户,这时想迁回户口原籍,要看户口所在城市的政策,因不同城市户籍政策不同,有两种情况出现: (1)、准许直接迁入; (2)、要求当事人在户口原籍地拥有房产,房产证上有当事人或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房产无效。需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需要材料,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接收证明、接收户口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如有,原件、复印件)。之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上的一联),需要材料,户口本和身份证、准迁证;最后拿着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