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离婚女人宅基地一般没有份,但是对于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有。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分割也不能归个人所有的,但是农村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形式予以分割。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