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买卖税费标准如下: (一)房屋买卖中需要由买方交纳的税费有: 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征收; 2、居住房屋个人1.5%、单位3%,非居住房屋3%; 3、合同:买受人承担,0.03%; 4、权证印花税:买受人承担,5元/本; 5、交易手续费:每平方米3元,全部由开发商承担; 6、登记费:买受人承担,住房每套80元、非住房每套300元; 7、配图费:买受人承担,居住房屋25元;非居住房屋1:500地籍图每幅65元、1:1000地籍图每幅92元、1:2000地籍图每幅120元; 8、登记费:纯100元,组合贷款及200元; 9、公证费:50万元以下部分,按房价的0.3%,不足200元按200元计;50万-500万按0.25%; (二)房屋买卖中需要由卖方交纳的税费有: 1、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房产,却房产证已满五年,且是唯一住房的按房屋出售价格的1%征收,若房产证不满五年的,按房屋出售价格与房屋原值差价的20%征收; 2、营业税:满五年的房屋,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收差额的5.6%;不满五年的,全额5.6%; 3、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收取。注:如申报成交价低于市场价的,按评估价计价征税费。 房屋所有权赠与登记的:房屋赠与过户手续中涉及到的税费与咱们二手房买卖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是大致相同的,只会多收取一项评估费,因此,这也是很多朋友更倾向于选择买卖的方式进行交易的原因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