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公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可以写公公和儿媳妇的名字吗? |
释义 | 购房合同签署后,只有在贷款还清并办理完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后,才能办理加名字手续,因为贷款已经办理,房产权属于银行,不属于购房者,购房者无权办理加名字手续。 法律分析 如果贷款已经办理。签署完毕购房合同,不能加名字,不管是加谁名字。需要贷款还清后,办理完毕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之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加名字,。因为,贷款已经办理,说明住房产权已经抵押,属于银行,不属于你们,你们无权办理加名字。 拓展延伸 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注意的房产证名字写法问题 公积金贷款购房时,房产证名字的写法是需要注意的。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的名字应当与贷款申请人一致。因此,在公积金贷款买房时,房产证上一般只能写申请人本人的名字。对于公公和儿媳妇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购房时,确保房产证名字的正确性是非常重要的,遵守相关规定可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结语 在购房过程中,如果贷款已办理且购房合同已签署,无法加名字,无论是谁的名字。只有在贷款还清并办理完房产证、契税证和土地证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加名字。因为贷款已办理,意味着房产权已抵押给银行,不属于购房方,无权办理加名字手续。特别提醒,在公积金贷款购房时,房产证名字的写法需谨慎,一般应与贷款申请人一致。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符合要求。购房时确保房产证名字正确性至关重要,遵守规定可避免后续纠纷和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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