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孙子与外孙具有同等继承权。具体情况如下: 1、老人的子女先去世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遗产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老人去世后,子女也去世的,老人的遗产也可由孙辈转继承; 3、老人在世时立遗嘱,将财产遗赠给孙辈。如果孙辈尽了较多赡养义务,也可适当分得遗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继承孙子和外孙一样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都是没有继承权的,只在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享有代位继承权,所谓同等继承权是指在法定继承过程中,在父母死亡且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在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是有同等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