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主动辞职,单位应该如何进行补偿? |
释义 | 普通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没有帮助员工缴纳社保,或者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没有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辟谣】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真相:不是分析:辞职不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况。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不需要以书面形式辞职,可以直接通知单位。若员工属于转正后的员工,则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醒】辞职不让我走怎么办? 1、如果劳动者提出辞职30天后不允许离职,建议保留通知单位的证据,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并出具辞职证明。 2、单位催告不合作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双方劳动合同终止。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辞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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