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常常进行从前的疾病排除,导致被保险人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险赔偿。但是,法律对于此类情况作出了一定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保险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避免保险公司对其进行从前的疾病拒赔: 1.在购买保险时,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果存在过往疾病史,应当主动向保险公司说明,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对于已知的从前疾病,被保险人在安装起搏器前应当向医生咨询,并尽可能进行检查和治疗,以降低发病风险。 3.如果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理赔进行从前疾病排除,被保险人有权申请对保险合同的订立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等。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所知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诊疗措施,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3.《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调解或者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