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警察适用警械和武器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四条规定了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原则,即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原则。此外,第五条保护了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但不得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第六条要求人民警察在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命令无关人员躲避,而无关人员也应服从警察的命令,避免受到伤害或其他损失。走私武器、弹药罪的犯罪构成和相应刑罚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法律分析 人民警察适用警械和武器,应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四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四条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 第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人民警察不得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和武器。 第六条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当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在场无关人员应当服从人民警察的命令,避免受到伤害或者其他损失。走私武器、弹药罪的犯罪构成是: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武器、弹药的禁止进出口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语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条例第四条,他们的原则是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目标,并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根据第五条,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在使用警械和武器之前,根据第六条,警察应当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而无关人员也应服从警察的命令,以避免伤害或其他损失。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刑法》对走私武器、弹药等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刑罚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二章 职权 第十条 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三十八条 人民警察工作所必需的通讯、训练设施和交通、消防以及派出所、监管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列入基本建设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三十九条 国家加强人民警察装备的现代化建设,努力推广、应用先进的科技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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