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属于什么行政级别 |
释义 | 村,又叫乡村、农村、乡下、村庄等,有的媒体又称为自然村或行政村,它是群众性自治单位,聚居的处所,是乡、镇以下的村级行政区划单位,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设立的村民委员会进行村民自治管理范围,是中国基层群众性自治单位。 村一般由一个或多个家族聚居而自然形成,居民在当地从事农林牧渔业或手工业的生产。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叫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和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 乡镇代表 1、顺河镇(湖北省麻城市) 顺河镇是湖北省27个重点老区乡镇之一,位于湖北省麻城市西北部,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中、上游。顺河全镇总面积334平方公里,辖51个行政村,人口 6.5万人。全镇森林覆盖率达95%,这里原生态环境优越、山青水秀、风景如画。质朴乡亲致力于发展绿色产业,已种植青茶万亩,油茶万亩,更有原生态板栗10万亩。顺河镇也是革命老区中心乡镇,著名的“黄麻起义”重要策源地。 2、蔡集镇(江苏省宿迁市) 蔡集镇,古称五图、义勇、六市,是宿迁市宿城区辖镇,位于宿迁市区西3公里处,东靠宿城新区、南临苏宿工业园区、宿城经济开发区、北依古黄河、京杭大运河、骆马湖景区,是宿迁市西部的门户城镇、重点中心镇,宿迁城市向西统筹发展过程中重要的节点城镇;蔡集镇是沿运河城镇轴和徐宿淮城镇轴中心城镇,宿迁市产业转移的重要承载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是宿迁中心城区重要组成部分。蔡集镇辖13个村(居)和2个园区,总面积44.33平方公里;截至2017年末,常住人口7万人。蔡集镇是国家“荷仁豆生产示范基地”、全国农技推广先进单位、中国淘宝镇;是江苏省科技示范乡镇、卫生镇、书香乡镇、文明乡镇、交通安全示范乡镇,也是宿迁市农产品交易中心和“互联网+生态农业”示范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村由若干个村民小组组成,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村支书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促进村民团结,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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