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应对看病难问题,我国政策层面一方面推动分级诊疗,理顺就医秩序外,另外继续扩大医疗资源的总量供给,着力提高医疗可及性,尤其是鼓励社会办医。自2010年开始,国家分别在国务院和部委层面密集出台鼓励社会办医的各项政策。在开办上,留出发展空间;在运营上,给予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同等待遇,解决民营医院在开办过程中由于无法医保报销,患者来源不足问题。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二) 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 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 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 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