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营医院归卫生行政部门管。国务院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管理全国的医疗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因此,民营医院应当由行政区域内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国务院的卫生行政部门也有权对民营医院进行监督和管理。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