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我国临时导游证是指旅行社对于非专业性质的短期导游工作人员发放的导游证件。2012年,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规定临时导游证将于2012年12月31日前取消。但是,在旅游市场发展过程中,由于导游从业人员短缺,2013年又出台了新政策,暂停了临时导游证的取消。直到2021年10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重新印发了《旅游法实施条例》,该条例明确了临时导游证的取消,并于11月1日正式执行。按照新规,具有导游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导游才可以合法从事导游工作。而对于已经取得临时导游证的人员,2021年10月31日之前可以继续从事导游工作,但之后将无法继续使用该证件从事导游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旅游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聘用具有导游资格证书的导游从事导游服务。临时导游证件自2021年10月31日起停止核发并不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