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者险包括医保外用药吗 |
释义 | 第三者车险不包括医保外用药,若车主需要医保外用药保障,则可以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之后,自行附加投保医保外用药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通常是按照医保目录内的保险责任进行理赔的,而医保外用药则不在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范围之内,不予理赔,相关医疗费用还需车主自行予以承担。这是因为医保外用药的费用一般来说较高,保险公司为了降低自己的赔付风险,所以会在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合同中说明不赔医保外用药。 不过,保险公司还是提供了医保外用药责任险,其属于附加险,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的车主可以自愿选择附加投保,附加了医保外用药责任险后,若发生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导致有医保外用药医疗费用的支出,保险公司也可予以理赔。 医保外用药责任险,属于附加险。超过国家医保的标准部分的,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报销,保额可选5000元、1万元、2万元、5万元,其中特需医疗费用除外。 附加险投保与否,车主自行结合自身需求和保费预算确定,投保附加险会增加额外的保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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