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新农合不能报销 |
释义 | 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的情况如下: 1、因工伤、交通事故计划生育手术所产生的费用(上取环、人流、结扎、引产等)、打架斗殴、自杀自残、服毒(精神病除外)、酗酒、犯罪行为、戒毒治疗而发生的费用 ; 2、安装人工器官、器官移植的各种器官源或组织源、近视眼矫正手术、气功、音乐和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各种美容、健美(减肥、增胖、增高等)项目费用; 3、不孕不育、变性手术、试管婴儿、性功能障碍及淋病、梅毒等性传播疾病所产生的费用 ; 4、家庭病床的医药费用、就医交通费、陪护费、营养费、伙食费、空调费、取暖费、挂号费、医疗器械损坏赔偿费、一次性洁具费、自购药品费、出诊费、院外会诊费、远程会诊费、自请外地(外院)专家手术费、检查治疗加急费、各种优质优价特需服务费 ; 5、发票遗失、资质医疗凭证费用 ; 6、患者当年未参合或患者所在家庭没有整户参合的; 7、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重支付的、在国内大陆境外就医的。 新农合报销流程: 医疗费用实行现场报销,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在收费时进行减免,医院按月对减免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门诊医药费用报销仅限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县及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以报销。住院县内不实行转诊制度,到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转诊制度。 综上所述,新农合不能报销的情况有非因疾病而产生的治疗费用;超过报销时间的;因违法行为而致使自身住院治疗的;不是在新农合定点医院就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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