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能在异地互通的城市使用。上海已和以下城市开通异地互通报销操作:如杭州、镇江、南通、常州、马鞍山、洛阳、宁波、扬州、大丰、贵阳、湖州、西宁、连云港、嘉兴、安吉、梅山。上海市民可持卡在上述地区就医。上海若有城保退休人员就医关系转移到外省市,在享受城保待遇期间,若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发生门急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收据开具之日起的6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至上海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申请审核报销,报销待遇比例参照上海的医保待遇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上海居民医保参保指南》 二、2021年上海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提醒事项 1、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截止2020年12月25日,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及时缴费,确保个人医疗保险待遇及时享受。 2、已办理异地备案的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在长三角地区(苏、浙、皖)已开通长三角异地门诊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持卡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