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可以。我国 行政处罚 中,现在只有对吊销 营业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以及数额较大的罚款,行政相对方可以要求听证。 根据《 行政复议法 》的规定,行政相对方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可以提出复议。也就是不管是 行政拘留 前还是后都可以提出复议。 如果复议不予拘留的,只要复议机关、原处罚单位或人民法院确认原处罚决定违法即可要求行政赔偿。 法律客观: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