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打刑事官司,不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是被害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都是诉讼参与人,都要通过参与诉讼,行使诉讼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来说,人民法院对其追求究刑事责任的实体法根据是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被害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来说,除了刑法和司法解释外,还涉及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等方面的法律,主要有民法通则、赔偿法等法律,此外当事人还需要掌握与此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