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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税局代开增值税发票介绍信
释义
    

法律主观:
    


    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票管理办法 》第六章三十七条规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 数额特别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有上述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 情节特别严重 、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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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6: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