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如果所受伤害经司法鉴定构不成伤残,则只补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2、如果所受伤害构成伤残,则另可主张伤残补偿金、精神损害抚恤金,如果需要增加营养还可以主张营养费。 3、工人受了皮外伤,用人单位应该负责,可以要求补偿。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第一款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六条 第二款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