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要约对方拒绝什么意思 |
释义 | 反要约是受要约方收到要约后,对该要约提出异议,或者改变原要约的本质条款,其所发出的表示将不再视为承诺,而应当视为新的要约的民事法律行为。且要约应当满足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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