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积金提取金额原则:1。每月租赁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当月应付存款金额的50%,每年可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金额。2、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支付总金额的30人%。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