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开庭前是不是已经判好了 |
释义 | 法院开庭前不一定就已经判决好了。需要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法院宣判有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当庭宣判的是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是在宣判后立即法给判决书。 刑事案件开庭流程是什么 1、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2、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3、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4、法庭辩论; 5、被告人辩护; 6、宣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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