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孩子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
释义 | 生孩子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需要办的证明有:父母双方的婚育证明、准生证、出生证和落户口。 主要办理机构为: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母亲户口所在地妇幼保健站、新生儿出生医院和父母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具体流程如下: 1、小孩母亲确定怀孕三个月之内,小孩父母持双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双方“婚育证明”到小孩母亲户口所在妇幼保健站开始定期孕期体检。其间,小孩父母可持保健站出具的“孕三月建卡证明”到小孩母亲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 2、孩子快要出生时,母亲由妇幼保健站转到医院,妇幼保健站为其出具“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 3、孩子出生后半个月内,小孩父母凭“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准生证”并填写医院提供的“孕妇须知”(其中,孩子姓名为必填项目,应提前为孩子起好名字),由医院出具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简称出生证)。 一、拿出生证明要什么证件 小孩出生证明办理材料: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3、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非婚生情况说明;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5、非婚生育申请随父落户或婚生申请随《出生医学证明》未登信息一方落户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1份;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提供父母双方签署婴儿民族成份确认书,原件1份;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非常重要,是孩子落户的必须材料。孩子在出生之后,就可以在医院里申领!出生医学上证明办理完毕后,新生儿姓名不能更改,给宝宝上户口时,户口本上也是这个名字,所以爸妈一定要提前为孩子取好名字,别到时任性改名就不好办了。一般的医院都是有要求,给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最好是宝妈过去办理,如果是宝爸过去办理的话,还需要宝妈开具的一份委托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