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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现金折扣是否应做纳税调整
释义
    现金折扣是应作纳税调整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现金折扣明确是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的,是否发生现金折扣与原销售发票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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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5: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