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营业执照的可根据以下步骤进行投诉处理: 1.至当地教育局举报该机构为非法办学单位,教育局将按照《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勒令结业。 2.至当地工商局举报该机构为非法办学单位,工商局将根据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勒令歇业。 3.至当地媒体曝光,将该机构的非法办学事实向社会予以公示,并要求其退还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 第七十四条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登记主管机关处理企业法人违法活动,必须查明事实,依法处理,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