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供销社属于企业单位。 供销合作社一般是指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各地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营,由政府直接领导。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具有商业特点。在以前供销社是属于全民事业单位,改革开放以后,供销社就改制了,不再是事业单位,也不是国企,是纯粹的企业单位。 供销社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国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2、负责研究制定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 3、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4、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5、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6、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7、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事务。 8、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供销合作社一般是指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各地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营,由政府直接领导。 【法律依据】: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第二条 中国供销合作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