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乳腺癌病史会对购买其他类型的保险产生影响。保险公司会根据个人的健康状况来评估风险,并据此决定是否接受保险申请、保费金额以及保险条款等。但是,在某些地区和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被禁止使用病史或健康状况来作为拒绝或限制提供保险的理由。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七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得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事故无关的健康检查证明等资料,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保险法》第十一条:对于投保人声明的已知情况,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单上或者其他书面文件中就其是否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和保险金给付作出明确的提示。 3.《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保险人不得因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未告知其已知情况而解除合同或者不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但是,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除外。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禁止企业以任何形式拒绝、限制消费者或者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歧视法》第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歧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