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网络商业诋毁行为: 1、行为主体必须是经营者行为人具有经营者的身份。 2、行为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而不是过失。 3、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或者对真实的事件采用不正当的说法,对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诋毁、贬低,给其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分哪几类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下列类型: 1、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2、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3、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4、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5、虚假宣传。 6、侵犯商业秘密。 7、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8、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9、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10、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 二、侵犯商业信誉的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 侵犯商业信誉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为: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三、诽谤商业信誉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对诋毁商业信誉既遂的处罚标准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名誉的地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