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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主权国家管辖权
释义
    法律分析: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主权国家享有的基本权利有: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管辖权:管辖权是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具有管辖的权利。管辖权主要包括领域管辖权和国籍管辖权。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都是一个国家主权的体现。主权国家的基本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主权国家在享有基本权利的同时,应履行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外交以及和平解决国家争端的义务。若不承担义务,必然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和制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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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