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
释义 | 随着我国通信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对通信网络的依赖度越来越高,通信网络已成为国家关键基础设施。通信网络一旦发生中断、瘫痪或拥塞,或者其中传输、存储、处理的数据信息丢失、泄露或被非法篡改,将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完善通信网络安全保障法律制度,有利于提高通信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 此外,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通信网络加快向数字化、宽带化和智能化演进,通信网络面临的安全威胁日益多样化,网络攻击、信息窃取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十分突出。相对于传统安全问题,非传统安全问题的隐蔽性更强,处置工作和技术要求更高。结合信息通信技术发展的特点制定规则建立通信网络分级、备案、安全风险评估等制度,有利于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 确立了通信网络单元的分级保护制度,规定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已正式投入运行的通信网络进行单元划分,并按照各通信网络单元遭到破坏后可能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秩序、公众利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由低到高分别划分为五级。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建立了哪些安全防护制度? 一是通信网络单元的分级和备案制度。 二是安全防护措施的符合性评测制度。 三是通信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四是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检查制度。 【法律依据】: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的管理,提高通信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域名服务提供者(以下统称“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管理和运行的公用通信网和互联网(以下统称“通信网络”)的网络安全防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域名服务,是指设置域名数据库或者域名解析服务器,为域名持有者提供域名注册或者权威解析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是指为防止通信网络阻塞、中断、瘫痪或者被非法控制,以及为防止通信网络中传输、存储、处理的数据信息丢失、泄露或者被篡改而开展的工作。 第三条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分级保护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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