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跟大车,不被打车跟; 跟车距离控制好,如果前车刹车或者变道,请注意也跟着刹车,如果前车突然变道,也请及时刹车观察看是不是也要跟着变道; 不要长时间在一辆车(特别是大车)的侧后方行驶,更不要并排行驶; 正常行驶时若遇到高速入口,请提前变道到超车道给刚进入高速的车子让出空间在行车道加速; 变道一定要打方向灯,慢慢切,不要急转方向; 要下高速的路口提前变道,一般1~2公里左右就要准备变到最里面的道准备进入匝道,这边要再强调不要为了进入路口而连续变道; 决不能 超速 行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二条 的有关规定办理; 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