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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民检察院对仲裁的监督
释义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是有权对法院审判实施监督的,检察机关认为法院判决有错误的,可以指令法院对案件进行重审。监督机构的确立,在实体上明确了监督机制的基础,为程序上妥善运行监督机制做好了提前准备。对于现行法律中,监督程序不明确的缺陷,应当逐一通过法律法规进行阐明。对监督的提起方式、监督的机构和人员的组成情况和回避情形、监督后发现违反法律规定应作出的处理方式、被监督者的救济方式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一、检察院抗诉后法院怎么处理
    检察院提出抗诉后会不会重判、改判的几率大小需要依据实际案情来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后、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重新的审理、并依据刑诉法的规定作出判决。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而检察院抗诉的条件包括:
    1、案件存在民事权益争议。人民检察院抗的案件、必须是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案件。
    2、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民事诉讼中、检察监督是一种事后监督对于尚未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人民检察院不能提出抗诉。对于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书、人民检察院也不能提出抗诉。
    3、具备法定的事由。
    4、由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才有权提出抗诉。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人民检察院无权对同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申诉和审判监督的区别
    申诉和审判监督的区别:1、含义不同;2、提起主体不同;3、受理的机关不同;4、行使权利的期间不同;5、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申诉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监督的重要途径,人民法院只有对各种申诉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以后,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才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重新审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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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7:4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