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丧偶儿媳能赡养公公婆婆吗 |
释义 | 丧偶的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儿媳在婚姻存续阶段也只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并不承担真正的赡养责任。只有子女才对父母具有赡养扶助义务,这里的子女既包括自然血亲子女也包括法律拟制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所以公婆不能要求丧偶的儿媳支付赡养费或者履行其他赡养义务。但是如果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拥有继承权。 一、第一顺位继承人子女女婿可以继承吗 儿媳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可以继承。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如果是丧偶儿媳,并且对公婆履行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是可以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公婆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女婿是法定继承人吗 女婿不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子女的配偶,但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儿媳除外。因为法律规定,如果女婿、儿媳在丧偶之后仍然对原岳父母、原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原岳父母、原公婆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还可作为第—顺序继承人继承原岳父母、原公婆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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