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创业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吗 |
释义 | 1、 注意创业形式的选择个人创业可以选择的法律形式主要有:申请登记从事个体工商户,设立合伙企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各自承担的责任形式是不一样的。注册个体工商户对资金没有法定要求,其经营收入归公民个人或家庭所有。其中,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偿还;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偿还。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先用合伙企业财产抵偿,在抵偿不足时,由合伙人以其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风险较大。一个自然人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如果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创业初期,建议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以降低创业风险。2、 注重各类协议、章程和公司制度投资者之间要签订合伙协议、投资协议、章程: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都是企业的“宪法”,是投资者之间权利义务分配的依据,主要涉及了利润分配和权力的行使等。一旦有一方违反相关规定就守约方是可以依据约定追究违约方责任。3、 关于加盟涉及的问题加盟者需要审查特许经营人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是谁、是否为驰名商标、公司的产品是否为专利产品、专利人是谁、公司现有几个直营店、每个店的经营情况如何等等。4、 注意合同签订事项(一)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1、审查合作方的基本情况。先要了解对方是否具备法人或者代理人资格,有没有签订合同的权利。2、审查合作方有无相应的从业资格。3、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4、查阅国家对该交易有无特别规定,目的在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有效;涉及特种经营行业的,还需要查看是否有特殊的经营许可证。5、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的需要查看是否为专利、商标、著作权的所有权人。以上这些可以聘请律师做资信调查,到工商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相关情况并分析得出资信结论。(二)做好对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工作。合同的签订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做到用词准确,避免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字斟句酌,对于重要的合同应聘请专业律师审查,以防患于未然。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尤其是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三)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工作。合同履行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明资料:1、在履行合同时最好有比较完整的书面往来文件,而且都必须有对方当事人的确认;2、如果开出发票时对方货款未付清,应在发票上注明等措施。(四)依法运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辨权防范风险。遇到法定条件或者合作方违约可能损害到我方利益的情况时,可以依法采取中止履行或解除合同的方法,保护本本企业的权益。5、注意用工问题不重视劳资关系的处理,劳资纠纷不断,造成经济损失和企业声誉的影响。一旦企业违法可能涉及更多的赔偿,比如未缴纳社保的还需要补交社保、赔偿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等,企业违法用工还会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并且还要注意对劳动者入职审查,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有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要充分发挥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和竞业条款的作用,防止劳动者利用从培训得到的知识和了解到的公司的商业秘密做出不利企业的行为。6、债权债务管理不重视对赊销及其账款的管理和控制,最后形成呆死账而无法收回,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由于资金链的断裂而倒闭。所以企业自身要建立账款回收制度以及逾期款催收制度,也要结合对合同的审查和履行的规范来规避风险。对重大的项目和合同要提前进行资信调查,对遇到有逾期情况的客户要主动了解其经营状况和资产情况,摸清其资产范围、性质和权属,一旦发生诉讼可以直接进行保全,防止损失的扩大。7、注重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很对小企业对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普遍不重视,以致发生技术泄密和侵权事件。为此创业者需要建立知识产权整体保护策略、方案设计,建立企业内部商号、域名、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及时进行商标专利申请、及时申请版权注册,申请著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及时进行知识产权海关备案、质押登记;发生侵权的时候要及时提出异议、复审行政程序,发生纠纷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调查取证。综合运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两种途径开展知识产权保护。 有限责任公司年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年检的对象和范围: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年检的时限《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51号)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年度检验的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便于工作衔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非公司企业进行年度检验的时间也相应由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调整为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年检程序:(一)企业提交年检材料;(二)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企业年检材料;(三)企业缴纳年检费;(四)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年检报告书;(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营业执照副本;(四)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企业年检报告书包括下列内容:(一)登记事项情况;(二)备案事项情况;(三)对外投资情况;(四)设立、撤销分支机构情况;(五)经营情况。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只包括前款第(一)项的内容。 投资公司注销需要注意哪些税务问题 1、流转税清算期间,企业往往会有存货、固定资产等交易行为,包括直接销售或转让、资产分配两种。对于资产的直接销售和转让行为,企业在清算期间要将其视为正常的货物销售行为,要按照和所得税的纳税要求来及时缴纳税金,对于企业的不动产,纳税应该由购买方承担,该项税额可以进行适当的转移。资产分配,即注销企业资产直接分配个股东或投资者,纳税人资产进行分配的,都应当按照视同销售进行税务处理。2、所得税所得税是企业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时必须要缴纳的税种之一,是企业在清算期间结束经营业务之后,对企业自身的剩余财产和债务分配进行清算,并对自己的经济行为进行所得清算、分配企业的股息。3、其他税类其他税类主要包括清算中房屋租赁税、印花税、各种欠税和罚款等。这类税种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企业在清算期间要重视其他类税种对企业清算工作的影响。(1)房屋租赁税一般来说,房屋租赁税是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东向接到每月缴纳的,因此在注销公司的时候要跟房东确定其是否有按时缴纳房屋租赁税,如果没有的话,就需要到地税补交(从租赁起到终止)按照租金的12%缴纳。(2)印花税根据相关,公司注销了,即使注册资本没有到位也要补交印花税。在印花税税目中,营业账簿属于账务账簿,是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设置的,反应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账册。(3)各种欠税和罚款欠税和罚款没有缴清的话是不能直接注销的。根据《公司法》的,公司注销清算组应主动对企业申报的欠税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欠税是否属实,对企业欠税在清偿过程中优先清偿,避免税收流失。风险提示:注销公司应当经过合法的清算程序,公司未经清算或进行虚假清算、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出现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情形,即便公司已经注销,债权人可以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以及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通常在企业融资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投资人的法律主体地位。根据法律规定,某些组织是不能进行商业活动的,如果寻找这些组织进行投资将可能导致协议无效,浪费成本,造成经营风险。2、投融资项目要符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在中国现有政策环境下,许多投资领域是不允许外资企业甚至民营企业涉足的。3、融资方式的选择。融资的方式有很多选择,例如: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优先股融资、租赁融资等,各种融资方式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重大。4、回报的形式和方式的选择。例如债权融资中本金的还款计划、利息计算、担保形式等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重点约定。如果投资人投入资金或者其他的资产从而获得投资项目公司的股权,则需要重点安排股权的比例、分红的比例和时间等等。相对来说,投资人更加关心投资回报方面的问题。5、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投资建议书的撰写。刘先生被要求提供的文件就是商业计划书。上述三个文件名称不同,内容大同小异,包括融资项目各方面的情况介绍。这些文件的撰写要求真实、准确,这是投资人判断是否投资的基本依据之一。6、尽职调查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律师进行的尽职调查是对融资人和投融资项目的有关法律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根据了解的情况向投资人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7、股权安排。股权安排是投资人和融资人就项目达成一致后,双方在即将成立的企业中的权利分配的博弈。由于法律没有十分有力的救济措施,现在公司治理中普遍存在大股东控制公司,侵害公司和小股东的利益情况。对股权进行周到详细的安排是融资人和投资人需要慎重考虑的事项。 投资公司注销需要注意哪些税务问题? 1、流转税清算期间,企业往往会有存货、固定资产等交易行为,包括直接销售或转让、资产分配两种。对于资产的直接销售和转让行为,企业在清算期间要将其视为正常的货物销售行为,要按照和所得税的纳税要求来及时缴纳税金,对于企业的不动产,纳税应该由购买方承担,该项税额可以进行适当的转移。资产分配,即注销企业资产直接分配个股东或投资者,纳税人资产进行分配的,都应当按照视同销售进行税务处理。2、所得税所得税是企业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时必须要缴纳的税种之一,是企业在清算期间结束经营业务之后,对企业自身的剩余财产和债务分配进行清算,并对自己的经济行为进行所得清算、分配企业的股息;根据,企业清算期间所得税处理主要包括: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确认债权、清偿债务所得或损失;处理预提、待摊费用;弥补亏损,确认清算所得;全部资产按变现价值或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及损失等。其中,清算所得的计算为资产处置损益减去清算费用、税金及附加、债务清偿损益、往期亏损及其他所得或支出,即为清算所得。3、其他税类其他税类主要包括清算中房屋租赁税、印花税、各种欠税和罚款等。这类税种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企业在清算期间要重视其他类税种对企业清算工作的影响。(1)房屋租赁税一般来说,房屋租赁税是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东向接到每月缴纳的,因此在注销公司的时候要跟房东确定其是否有按时缴纳房屋租赁税,如果没有的话,就需要到地税补交(从租赁起到终止)按照租金的12%缴纳。(2)印花税根据相关,公司注销了,即使注册资本没有到位也要补交印花税。在印花税税目中,营业账簿属于账务账簿,是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设置的,反应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账册。(3)各种欠税和罚款欠税和罚款没有缴清的话是不能直接注销的。风险提示:公司被依法注销时,应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需要注意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是否有规定,没有的话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向外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并且应当变更登记。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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