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绝育女人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女方做了绝育可予以优先考虑抚养权归女方,因为已做绝育手术,或者是由于其他的原因而丧失了生育能力的。人民法院就会优先考虑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但在子女成年之前,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