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有哪些 |
释义 |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有哪些 突发事件的类型及划分方法: (1)按照成因:自然性突发事件、社会性突发事件; (2)按照危害性:轻度、中度、重度危害; (3)按照可预测性:可预测的、不可预测的; (4)按照可防可控性:可防可控的、不可防不可控的; (5)按照影响范围:地方性、区域性或国家性、世界性或国际性地方性突发事件。有限范围发生,影响范围小。一般只需当地政府应急处理机构应对,无须外来协助。但当地政府有责任义务及时向上级报告,以备扩大延伸和恶化时提供援助; 区域性或国家性。SARS、挑战者号、切尔诺贝利核泄漏、李登辉两国论、库尔斯克海难、哥伦比亚解体。需中央政府出面调度资源救援处理,也需各省或当地政府积极协调配合。民间资源援助也必不可少; 世界性或国际性,SARS、卢沟桥事件、珍珠港事件、入侵科威特、911。 (6)2006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