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
释义 | 事业单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是涉税的事业单位,在税务登记时会确定当事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前者可以申领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后者只能申领并开具普通发票,但对方要求提供专用发票的,可以申请税务代开。 如果是免税单位,应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若因特殊原因开展了涉税业务,取得了收入性质的款项,不应开具往来票据,而应申请税务代开发票,缴纳相关税款后,余款上缴国库。另外需要注意,有一些特殊情况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和单位性质无关,而是和业务及计税方法有关。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如下: 1、要求专用发票的项目齐全,与实际的相依相符合;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使用范围不同。普通发票使用范围较广。而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使用范围窄; 2、作用上的不同。普通发票只是一种收付款凭证,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既是财务收支的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主要依据; 3、开具内容不同。普通发票内容只填写交易的数量、价格。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既填写交易数量、价格,也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地址、电话号码和税款; 4、价格特征的不同。普通发票反映的是含税价。而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的价格是不含税价等内容; 5、抵扣条件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增值税普通发票除税法规定的经营项目外都不能抵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第六条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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