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车大本丢失补办方法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车主需携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当事人提交补办大本相关的材料,并办理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交验机动车; 3、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