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摩托车灭失证明在哪里开 1、摩托车灭失证明在车辆管理所开。如果想要开具灭失证明,需要出示摩托车所有人本人的身份证件,摩托车的合格证书和去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摩托车丢失情况说明等材料,拿着这些材料,到就近的车辆管理所开具摩托车的灭失证明,拿到灭失证明以后,就快要申请办理摩托车的注销手续了。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发现登记内容有错误的,应当及时要求车辆管理所更正。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予以确认。确属登记错误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更正相关内容,换发行驶证。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应当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二、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遵守什么规定 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 2、不准出借涂改或伪造的驾驶证; 3、不要把车给没有驾照的人开; 4、不准驾驶不符合驾驶证的车辆; 5、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6、喝酒后不准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