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保险哪些条款要特别注意 |
释义 |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费用是病人为了治病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如药费、住院费用、手术费用、检查费用等。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投保人需注意保险到期要及时续保。除此之外,以下五大条款需要投保人特别注意。 1、免赔额条款,这是医疗保险合同中的常用条款,也是医疗保险合同区别于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重要特征之一。在医疗保险中,一般均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额的规定,即保险人只负责超过免赔额的部分。通常医疗保险的免赔额为100元。 2、比例给付条款,该条款是对超过免赔额以上的医疗费用采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共同分摊的比例给付办法。比例给付既可以按某一固定比例,比如保险人承担70%、被保险人自负30%,也可按累进比例给付,即随着实际医疗费用支出的增大,保险人承担的比例累计递增,被保险人自负的比例累计递减。这一规定,既有利于保障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解除其后顾之忧,也可以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3、给付限额条款。由于危害人体健康的风险大小差异很大,医疗费用支出的高低也相差很大,为了加强对健康保险的管理,保障保险人和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一般对保险人医疗费用保险金的最高给付均有限额规定。 4、等待期条款,也称观察期条款。该条款规定,在保险单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医疗费用支出,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年期的医疗保险,通常等待期为30天。另外对于连续投保的医疗保险合同,则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5、受益人条款。受益人条款规定,一般情况下健康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身,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其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一点与其他人身保险可以指定受益人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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