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一套房子两次卖出的情况 |
释义 | 一房两卖判决处理:已过户购房人获所有权,未过户购房人可追究违约责任。预售合同注意事项:确认许可证、公平条款、交付条件、抵押权处理、面积误差解决、登记手续办理、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不合格维权:结构质量问题可拒收解除合同赔偿,严重影响居住可解除合同赔偿,保修范围内问题可要求修复赔偿。 法律分析 针对一房两卖的判决处理如下:在有效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并交付房屋。而对于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他们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并请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同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一房两卖的判决处理如下: (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二)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预售是如今房地产销售的一个主要方式,但签订预售房屋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防止某些风险。签订预售合同时主要有以下一些注意事项: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 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应当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 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 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最终实测面积有误差。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 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7.注意土地使用年限。出让土地的年限是从开发商国有土地使用证获得审批时开始起算,但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导致项目延期,从而使商品房售出时的实际土地使用年限已经大幅缩水。 二、房屋不合格业主如何维权 商品房质量问题的一般处理情况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2、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3、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和赔偿损失。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一房两卖的判决处理如下: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而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依法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需要注意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认合同条款是否公平,明确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并约定抵押权处理方式。此外,应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办法,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注意土地使用年限。对于房屋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一般质量问题则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和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八条第二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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