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为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机关。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1、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3、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4、修改党的章程; 5、选举中央委员会; 6、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综上所述、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为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机关。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