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缴及办理流程 |
释义 | 一、专利申请费用减缴条件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专利费用减缴比例: 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 4、复审费。 如果是一个申请人可减缴85%;如果是两个及以上申请人,可减缴70%,必须每个申请人都符合减缴条件并办理费用减缴。 二、专利减缓申请证明材料 1、个人主体:需要提供上年度收入证明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有工作的: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工作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2、企业主体:成立满一年的: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证件复印件(如果提交了印有组织机构代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则无需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的: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只需要提供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申请专利费用减缴的办理流程 1、专利事务服务系统https://cpservice.sipo.gov.cn/index.jsp办理费用减缴备案请求(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费用减缴备案时须选择预备案的自然年度,每一自然年度的费用减缴备案资格有效期至当年的12月31日,每年的第四个季度起(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的费用减缴备案); 2、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会提示把相关资料在指定期限内邮寄到指定的审核机构(各地方专利代办处); 3、在规定期限内把相关材料邮寄或递交到指定专利代办处(相关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进行审核,一周左右登录服务系统查看审批结果。 4、如未能在所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核或经审核机构审核上述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您的费减备案资格将被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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