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可以改领养人姓名吗 |
释义 | 出生证明是不可以更改的,户口簿上父母可以改为养父母的名字。对于领养的孩子首先是不需要去办理出生证明的,也不需要更改出生证明上父母的名字,只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的领养手续就可以了。此外,出生证明的填写内容等相关信息如果发现有填错的时候,应该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因为一经填写不得涂改,一旦涂改则设为无效,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有效的法律凭证,应该妥善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上户口时能改吗 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上户口时能改,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需孩子父母到场填表签字双方同意才能更改,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宝宝的曾用名了,不影响出生证的使用。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不喜欢的名字就可以去派出所更改。 母亲改了名字孩子的出生证明怎么改 可以改名字但是比较麻烦的,需到出具出生证明的医院要求按照改后的姓名重新出具出生证明,然后去派出所改就好;按照现有的出生证明先申报户口、然后再去派出所申请改名(16岁以下是可以立即修改的),不过这也就意味着孩子有了曾用名(这个曾用名会被标注在户口本上且无法删除)。派出所改名字流程:填写姓名变更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由父母或者监护人陪同,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填写申请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时间的判断标准】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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