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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从服务型政府到管制型政府有哪些相关规定?
释义
    第一种即从统治型政府向管理型政府再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是政府职能结构中统治和管理、管理和服务此消彼长的动态变化过程。
    一是如果我们基于政府职能结构来区分与定位不同历史类型政府的内涵,认为统治型政府就是以政治统治为主要职能的政府,管理型政府就是以社会管理为主要职能的政府,服务型政府就是以公共服务为主要职能的政府,那么,这种理解与上述主张的基于政府价值理念角度的定义就不能在逻辑上保持必然一致,因为政府价值理念与政府主要职能并不是同一个概念。比如,一个政府在价值理念上仍然是统治理念或管理理念,那么,即使以公共服务为主要职能也不应是服务型政府。
    二是任何类型的政府都会具有不同的具体职能,这些具体职能不论作¨宅次之分,它们之间应当是一种互相渗透,互为前提,互为手段和互为目的关系。张康之教授强调统治型政府中的社会管理职能是从属于政治统治和为政治统治服务的,而管理型政府中的社会管理职能是目的,政治统治则是从属于社会管理和服务于社会管理的。究其实质,他应当并不是表明统治型政府或管理型政府中作为两种具体职能的统治职能和管理职能之间的关系,而是表明政府具体职能和政府价值理念之间的关系,即统治型政府中社会管理职能服务于统治价值理念,管理型政府中的政治统治职能服务于管理价值理念。同样,在服务型政府中也存在着具体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同时管理中有服务,服务中有管理,管理为了服务,服务也为了管理,但是,社会管理职能必须从属于服务价值理念,而不是公共服务职能从属于管理价值理念。可见,从这个意义上说,张康之教授的本意应当还是主张基于政府价值理念来区分政府的不同历史类型。
    这种服务型政府观将服务型政府放到人类历史长河的总进程中加以界定,即认为在农业社会,人类建立起了统治型政府,到了工业社会,人类建立起了管理型政府,在后工业社会的进程中,我们的任务是建立起适应后工业社会治理要求的服务型政府。
    第二种服务型政府观主要以刘熙瑞教授为代表。他认为,服务型政府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纵观人类的政治文明史,其基本线索就是从管制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的发展历史。而管制型政府与服务型政府是两种根本不同的政府体系,其核心差别在于:究竟是官本位还是民本位?是政府本位还是社会本位?是权力本位还是权利本位?它们表现为两种管理理念、两种管理哲学的对立,表现为两种根本不同的管理体制。
    第三种服务型政府观基于政府职能结构的视角,将服务型政府或公共服务型政府定义为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或以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主的政府。在学界,公共服务概念内涵往往存在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公共服务与私人服务相对应,是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总称,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狭义的公共服务职能都能纳入到广义的公共服务的范畴。狭义的公共服务是指平行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的那部分公共服务,它包括教育、医疗、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环境保护、科技服务等内容。因此,第三种服务型政府观的服务型政府内涵又可分为履行广义的公共服务职能和履行狭义的公共服务职能两种不同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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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2: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