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诉状递交到法院的方式具体如下: 1、在向法院递交上诉状时,应当向法院递交一份,同时诉讼中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应当再递交几份; 2、民事或者行政诉讼案件上诉时您应当向法院递交您的上诉状。如果在一审宣判时或者在裁判文书送达时仅仅口头表示上诉,但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则并不会发生上诉的法律效果,相应的裁判文书因此而生效; 3、刑事诉讼中,如果确实书写上诉状有困难,也可以口头的形式向法院提起上诉,应当积极配合法院根据您的陈述制作笔录并签名或者盖章进行确认; 4、在刑事诉讼中是否提出上诉以有刑事上诉权的人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