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条款不能与集体合同冲突么 |
释义 | 可以。当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冲突时,具体分析实际情况,看适用哪一个合同。 集体合同劳动条件高于劳动合同的,适用集体合同;低于劳动合同的,适用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是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签定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的约定低于集体合同的,应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条款为准;高于集体合同规定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则用人单位与职工应当适用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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