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道路清障施救费收费项目和标准表1.拖吊费基价2.吊车费250货重量1.5吨(含)以下的货车,其余为大汽车车费300重量以内(含)3.车辆保管费:摩托车3元/天.台,小汽车10元/天.台,大汽车15元/天.台(拖吊当天不收费)4.放空费:清障车应故障车和事故车车主或驾驶员要求到达现场,但因车主和驾驶员的原因无须拖吊的,按城市道路50元.省国道100元.高速公路200元收取放空费5.货物转运费:载重量为5吨的清障车每转运一车收费300元6.货物装卸费:每装卸一车货物(以5吨为基准)收费300元,每增加1吨货物加60元,鲜活及危险物品的装卸费在上述普通货物基础上加50%7.货物保管费:一般货物20元/吨.天,贵重及危险物品30元/吨.天8.尸体转运费:200元/具9.清障施救存放于公安交警部门自设停车场的车辆和货物,因管理原因造成遗失或被盗的,由清障施救单位负责赔偿10.高速公路上的清障工作应实行就地就近的原则,交通事故车辆应拖动至就近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车主另有要求的除外)1.特.重大交通事故的划分按分标准的通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火车与车辆、行人在铁路道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