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乌鲁木齐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释义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为一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政府当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适用住房个人信息登记表。
    2、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承诺、授权书。
    3、身份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申请流程
    1、入户调查。
    2、协查调查。
    3、组织评审。
    4、实物配售家庭凭《乌鲁木齐市经济适用住房认购通知单》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合同应当明确房屋地址、房屋面积、销售价格、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5、实物配售的家庭,原租住公房的,需将原住公房腾退,并提供产权单位的退房证明后方可承购经济适用住房。居住自建无证房屋的,应将房屋拆除,或无偿交由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处置,并由街道办事处出具拆除、交接证明后,方可承购经济适用住房。
    根据政府公布的《乌鲁木齐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请条件包括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为一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政府当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除了乌鲁木齐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外,也有很多人想要了解乌鲁木齐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乌鲁木齐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还规定了申请人的具体操作流程。首先是入户调查,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安排下,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然后进行协调调查,调查完成后组织评审。街道办评审完成后,对于审核通过的,交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的审核;审核通过的,交由市住房部门进行终审。经市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审核确定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市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发放《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证》。
    法律依据:《乌鲁木齐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5: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