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离婚登记需要拿着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二、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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